【关注】南县人注意,史上最严的禁酒令来啦......
| 招商动态 |2017-01-19
又到年末了,各种宴会、接待应接不暇,益阳人热情好客,请客吃饭当然少不了酒。素来以“宁让肠胃穿个洞、不让感情裂个缝”为由的劝酒行为现在不行了。自2017年1月20日,公务接待禁酒令再次升级!饭桌上别碰酒,不然可能会受处分。
2017年1月13日,中共益阳市委、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自觉树立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委关于严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等相关规定,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饮酒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垂直管理单位)、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临聘人员等)。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具体规定
(一)严禁公务活动(含工作日和非工作日)饮酒(包括白酒、红酒、黄酒、啤酒以及其他酒精类饮料,下同),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活动除外。
(二)严禁工作日早午餐饮酒。
(三)严禁着工作制服在社会公共场所饮酒。
(四)严禁酒后执行公务(含加班、值班)。
(五)严禁酗酒、赌酒、斗酒、劝酒、酒后滋事等有损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倡导节俭用餐、文明用餐。
三、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级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公务接待中酒类开支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并将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上报纪检监察机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行监督问责力度,通过明查暗访、投诉举报、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等形式,切实加强对本通知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因饮酒贻误工作、酗酒闹事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从严查处。
本通知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市纪委监察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