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12名公职人员因酒触"电"挨处分
| 招商动态 |2016-08-18
“要是对‘禁酒令’认识深一些、态度坚决点,我就不会犯错误了!”
谈起因违规饮酒受处分的事,衡阳市南岳区教育局副局长王某至今后悔不已。
今年3月,王某带队对南岳区部分学校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中餐时和检查组成员旷某喝了米酒。经群众举报、区纪委查实后,王某、旷某两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去年12月,衡阳市出台史上最严“禁酒令”,规定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活动外,公务活动严禁饮酒,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含酒精类饮料),严禁酒后执行公务,严禁酗酒、赌酒、斗酒、强行劝酒、酒后滋事以及着工作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等有损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
“禁酒令”颁布以来,衡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把“禁酒令”作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明令谁碰谁触“电”。
衡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衡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禁酒令”落实情况,在宾馆、茶楼、酒店、餐馆等重点场所开展明察暗访60余次,同时开通举报